日前,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**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通报了第四批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,浙江2个设区城市、7个县级城市获评。其中,绍兴市及嵊州市榜上有名。
“清新空气示范区”每年评选1次,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、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、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、重大大气事件次数、清新空气等级、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等六个方面。
获评“清新空气示范区”,有一个硬指标——环境空气质量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绍兴市现有5个清新空气站点,2021年清新空气等级评价程度“不清新”的天数占比平均为0.6%,符合“不清新”的天数占比小于8%的申报要求。2021年站点总体有效天数为354天,数据有效率为97%。
近年来,绍兴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**优化自然生态体系,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,持续高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,全力防控环境污染风险,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,生态文明示范在各美其美中活力迸发。
环境就是民生,青山就是美丽,蓝天也是幸福。自2016年至今,全市PM2.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40%。2021年,绍兴全市8个国控点PM2.5平均浓度降至27微克/立方米,AQI优良天数比例达93.4%,再次刷新2012年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颁布以来的***好成绩。
下阶段,该市将继续改善产业结构,不断推进工业废气治理,加强优化能源结构,促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,常态开展重大专项行动,强化应对重污染天气,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,切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。(洪旭朝 陈荣)